2017社會工作者表揚活動暨「攝工‧社工」社會工作攝影展
- 活動緣起
「國際社會工作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ers- IFSW)於2007年發起「世界社會工作日」活動,並於2008年與聯合國第25屆社工日(25th Anniversary of Social Work Day)連結,決定了每年三月第二個星期二慶祝社工日,而台灣於1997年4月2日通過社會工作師法,並將每年的4月2日訂為社工日,以表彰社會工作的精神,向專業社會工作者致敬。
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範圍極廣,並不限於「社會工作」的職稱與職類,有更多的社會工作者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實踐著社會工作的助人使命與價值,因此,為鼓舞南投縣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精神,體恤其工作辛勞、肯定其服務績效,提昇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形象,特辦理資深敬業及服務績優社會工作者的表揚活動,包括社會工作人員以及生活輔導等照顧人員,期待透過本次的表揚活動彰顯社會工作者對社會的貢獻,為日後持續投入社會工作灌注最大的活力。本次活動同時結合受表揚者家庭聚會的活動,相信每位社會工作者在工作的歷程中,都因著家庭、親友的支持,才讓社會工作者能在專業服務中全心投入,故本次特別邀請親友一同見證與肯定此次的表揚活動,讓辛勞的社會工作者能有更多的家庭支持與認同,擁有更大的服務能量。
另外在大會同一時間也辦理「攝工‧社工」社會工作攝影展,讓社會工作的歷程與價值能更具體的呈現在大眾眼前,使與會者更能體會社會工作的意義與不可替代性。
- 目的
- 表揚與激勵優秀的社會工作者,肯定其專業付出、延續其未來於社會工作的投入。
- 透過具體的影像呈現,紀錄與延續社會工作的服務歷程、服務價值與專業使命。
-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
- 協辦單位:南投縣社會工作師公會(暫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學系(暫定)
- 辦理時間
106年4月22日(六)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5點30分(暫定)。
- 辦理地點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參加對象
南投縣各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團體及醫療院所之社會工作者(含社會工作人員、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生活輔導與保育人員)與表揚人員親友,預計250名。
- 活動內容︰
一、紀錄片拍攝─社工進化三部曲
由在學社會工作學系學生主責拍攝紀錄影片,回應社會工作的發展與延續傳承,分別呈現新手、中堅、資深社會工作者的工作心路歷程、價值使命與理念。一方面呈現社會工作的多樣性與專業流轉,另一方面由社會工作學學生進行影片拍攝與整理,也有助於他們對於未來職場的了解,有傳承、延續的意涵。影片完成後除了在表揚活動當天公開播放之外,也將於FB本會粉絲專頁、社會工作相關社群中播放,使大眾對社會工作專業有更多的認識與認同。
二、「攝工‧社工」影像紀錄展
與本次表揚活動共同公開徵求影像投稿,投稿主題以社會工作的觀察、紀錄、反思、回饋或服務過程為主,最終徵選10張投稿製作成看板展示於活動會場,並將活動入選作品另製作成明信片組,做為本次活動之宣導紀念品。
- 徵選辦法及送件方式:
- 作品規格:正片、彩色、黑白之數位或沖洗照片皆可,作品規格不限。
- 郵寄送件方式:
- 請將參展作品沖洗出來,載明作品名稱、作者及作品介紹。
- 提供數位電子檔作品光碟乙份(請存成JPG檔案,300dpi以上)。
- 請附報名表(附件一)乙份,內含拍攝概念說明、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 郵寄至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637巷9號良顯堂基金會收,並於封面註記「2017社工攝影展參展報名」
- Email報名方式:
- 請以信件主旨「2017社工攝影展參展報名─○○○(姓名)」寄送
- 附件請夾帶附件一報名表(請掃描親筆簽署後版本)、參展照片檔案,請存成JPG檔案,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名稱請以下列格式命名:姓名-作品名稱(如:王大明-社會工作之美)。傳送電子郵件至2017SW@lst.org.tw,
- 徵件日期:電子檔與書面檔收件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17日(五)下午17:00止。
- 獎勵辦法:入選者頒發獎狀乙紙、禮券壹仟元整,以及獲得本次攝影展紀念明信片乙組。
- 徵選辦法與施行細則說明:
- 本案評選機制與本次績優社會工作者表揚審查合併執行。
- 每人報名徵選之攝影作品數量不限,作品概不退還,請逕行留底備存。
- 若參加徵選作品不符合徵件主題、報名表填寫不完整,或報名文件不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 參加徵選作品需為原創作品,如有侵權或抄襲問題,視為不符合參加資格,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 參加徵選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恕不負責。
- 參加徵選作品為主辦及承辦單位取得作品使用權,用以複製、出版、刊登、展覽、宣傳、推廣等公益用途,並不再另行支付使用費。
- 內容嚴禁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不符規定者主辦及承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
- 作品呈現之形式由主辦及承辦單位決定,參加者不得異議。
- 活動簡章如有未詳盡之處,主辦及承辦單位保留解釋之權利。
三、資深敬業與績優社會工作者表揚活動
- 活動流程:
時間 | 內容 |
09:30-10:00 | 報到 |
10:00-10:20 | 長官、來賓及評審召集人致詞 |
10:20-10:30 | 影片─社工進化三部曲 |
10:30-12:00 | 資深敬業及服務績優社會工作者表揚活動 |
12:00~12:20 | 大會合照與媒體採訪 |
12:20-14:30 | 自助Buffet餐會 |
14:30-15:30 | 「攝工‧社工」影像紀錄展 |
15:30- | 賦歸 |
- 表揚對象:
- 社會工作類:於本縣各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及醫療院所,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並具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應考社會工作師證照資格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其工作內容符合社會工作師法第12條規定,並於近三年內未獲得衛生福利部績優社工人員表揚以及本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表揚相同獎項者。
- 兒少生活輔導類:任職於本縣各公私立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1]服務滿三年以上,具專業人員資格之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助理)保育人員、心理輔導人員,(助理)生活輔導人員等[2]。
[1]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二條第三款
[2]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二條第二、三、四、五款專業人員
- 表揚類別及選拔標準:
表揚對象 | 表揚類別 | 表揚名額 | 選拔標準及說明 |
社會工作類 | 資深敬業獎 | 5名 | 社工年資滿10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並具敬業精神者。 |
服務績優獎 | 10名 | 社工年資滿5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運用社會工作方法,開創新的服務方案、承辦困難度高之業務,或以實務經驗提供著作、學術發表,對於專業方案具有貢獻者。 | |
活力新秀獎 | 5名 | 社工年資滿3年以上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工作積極進取、主動追求專業成長,有潛力成為明日之星。 | |
兒少生活輔導類 | 一身百為獎 | 5名 | 服務年資滿3年以上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助理)保育人員、心理輔導人員,(助理)生活輔導人員,工作積極進取、堅守服務崗位,對服務對象有正面引導力量與影響 |
各類別推薦名額若有不足額時,可在總員額下流用至其他薦送人數較多之類別。 |
- 推薦單位:南投縣政府及縣內各公私立社會福利機關(構)、團體及醫療院所。
- 推薦方式:
- 附件二推薦表2份(請提供可編修之電子檔)。
- 附件三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同意書(需本人簽章)。
- 年資證明(須註明各階段職稱)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如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社工師證書或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以往得獎獎狀及足以說明優良或貢獻事蹟之資料等)。
- 日常生活照片電子檔案一張。
- 上述1~3項資料請依序使用迴紋針固定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持至本基金會辦公室。
- 推薦表正本、生活照片等相關資料電子檔等相關電子檔請以主旨「2017南投社工表揚─○○○(受推薦人姓名)」傳送至帳號:2017SW@lst.org.tw
- 推薦時間:
- 電子檔與書面檔收件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止。
- 得獎人員接獲通知時,請併於106年3月31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繳交800-100字獲獎感言及服務歷程感想,屆時將納入表揚手冊供參。
- 評審程序、期程:
- 初審:由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與主辦單位進行推薦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進行決審工作。
- 決審:由社會工作領域專家學者2名、實務界代表3名等5名組成決審小組,就初審入圍者依審查標準予以評選。
- 審查標準:
- 資深敬業獎:專業能力30%、對機構/社會貢獻20%、經驗傳承30%、特殊事蹟20% 。
- 服務績優獎:專業能力30%、工作挑戰性30%、資源開發或整合成效20%、特殊事蹟20%。
- 活力新秀獎:專業能力30%、個人潛力30%、自我/在職進修30%、特殊事蹟20% 。
- 一身百為獎: 專業能力30%、個人潛力30%、自我/在職進修30%、特殊事蹟20% 。
- 獎勵:經評定為績優社會工作人員者,由主辦及承辦單位公開頒贈獎座及獎品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