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安置的原因:家庭、社區、社會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 以提供「生活照顧」為主,用時間換取空間
- 安置的孩子只是換個地方長大,如同把植栽換到合適的土壤中
- 積習已久的習慣,需要時間改變,需要「認知」與「行為」並重的輔導
- 家園最重要的工作:協助離園返家或離園自立
◆少年事件處理法
§ 42安置輔導
◆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 23-9不適宜在家內教養或逃家
§ 23-10無依
§ 52父母或監護人因無力教養之偏差兒少委託安置
§ 56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危險之虞者
§ 62父母或監護人因家庭內重大變故委託安置
▲本園安置皆需透過各縣市政府、法院委託及轉介安置。
- 安置照顧的目標:提升園生自我管理與照顧能力為主
- 服務觀點:以復原力的觀點養成園生「自愛、自尊、自律、自立」的核心能力。
◆兒少權保法§60、§62-3
在保護兒少的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法院裁定得繼續安置兒少者……賦予親權人相同之注意義務……。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22:
規範硬體空間、安全、基本行政要求與照顧人力比
◆專業資格、專業能力的要求: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服務重點
1.培養生活自理能力與自立準備
2.培養個人正向價值觀與行為,認知與行為輔導並重。
3.提升學習動力與基本學業能力。
4.衛教指導及性別教育。
5.滿足兒少發展階段休閒育樂需求。
6.提供兒少就業力準備、培訓與職場媒合、就業協助。
7.協助兒少維繫家庭關係,協助規劃返家適應。
8.提升工作人員專業知能與團隊工作能力。
生活照顧安排
- 依年齡、兒少特質、發展狀況、人際互動能力與小家現階段團體動力分配小家與安排老師
- 家園老師擔任的就是家長的角色,協助孩子生活照顧、健康管理、出入接送、就醫協助、生活陪伴等。
- 生活教育:
重視基本生活習慣與規範養成、自我管理能力、負責任的態度、解決問題的能力。
- 生活常規(環境整潔、個人衛生)的建立有助於養成負責任的態度
- 核心輔導策略:
認知輔導與行為調整並重,發展個別優勢與潛力,期待孩子們從「他律」到「自律」
就學安排與輔導
- 依學齡及學習能力、狀況協調社區學校安排就學
- 國中階段就學以埔里鎮三所學校依比例安排入學
- 高中年齡學生依個人意願與學業能力安排就讀台中或南投區高中職或夜校,夜校由家園每天接送。
- 校訪、補救教學、每日夜間課輔、學習輔助措施
就業安排
- 園內就業培訓班:由日間生輔員帶領,養成園生就業習慣、訓練就業態度(軟實力)
- 開拓友善店家24間:提供職缺、職場實習、參訪、講座與其他技術指導
家庭維繫與離園後追
◆家庭維繫
1.提升家庭對園生的照顧意願與互動能力
2.連結可能的重要他人提供支持與照顧
3.提前評估園生返家的可能性,適時轉介其他資源介入。
◆離園後追
1.協助聯繫資源與提供支持
2.了解過去安置時的未盡事宜(作為服務調整的依據)
興趣與休閒運動安排
- 主要要提升園生的自我效能、人際互動、生理發展、抒發生活壓力。
- 靜態活動有閱讀安排;動態活動有擊鼓班、健身社團、單車社團、路跑活動、游泳社團。
- 可由園生以小家為單位討論休閒規劃,由家園提供定額經費
工作人員專業職能提升
- 兒少特殊議題處遇訓練:心智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情緒障礙、自傷自殺議題。
- 日常照顧議題訓練:疾病與意外傷害照顧與護理、傳染疾病管控、危機與災害演練。
- 透過早會、小家個案研討、工作人員個別督導、內外部團體督導同步照顧資訊、調整照顧策略與提升照顧能力。
- 機構參訪與讀書會:透過其他機構或書上的經驗,開拓處遇的更多可能。看看別人的經驗,更能回應到現在的工作環境中修正。
- 提升團隊內部溝通能力及凝聚力,提升照顧能力、降低照顧挫折、壓力及人事流動率。
未來持續推動的重點工作
- 更關注園生個別化需要的照顧工作
- 增加相關協作網絡的介入,用一個村莊的力量養大一個孩子
- 更深入的園生家庭維繫工作,協助孩子們回歸社區、適應社會
- 離園園生後續追蹤服務與研究,優化現有的服務
- 專業人員的支持與系統性的訓練,減少專業耗竭、提升服務能量
- 倡導與保障安置兒少應有的權益